04年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暨会员风采大赛竞赛规程
2004-07-10 19:50:00 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

社体字〔2004〕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体育训练局办公室,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办公室,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及各有关单位:

    2004年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暨会员风采大赛于10月12日至15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04年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暨会员风采大赛竞赛规程
2. 2004年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暨会员风采大赛报名表(健美)附件.doc
3. 2004年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暨会员风采大赛报名表(健身)
4. 2004年参加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暨会员风采大赛 自查报告和参赛保证书附件.doc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四年七月五日
 

2004年全国健身俱乐部公开赛
暨会员风采大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0月12日至15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

三、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天津市埃迪亚都广告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天津市健美协会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办公室,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办公室,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健身俱乐部、社会团体。

六、比赛项目及分组

  (一)健美比赛

1.青年男子组设二个级别

    —轻量级:体重75公斤以下。

    —重量级:体重75公斤以上。

2.成年男子组设八个级别

—羽量级:体重60公斤以下(含60公斤)。

—雏量级:体重60.01—65公斤。

—轻量级:体重65.01—70公斤。

—次中量级:体重70.01—75公斤。

—轻中量级:体重75.01—80公斤。

—中量级:体重80.01—85公斤。

—轻重量级:体重85.01—90公斤。

—重量级:体重90公斤以上。

3.成年女子组设六个级别

—羽量级:体重46公斤以下(含46公斤)。

—雏量级:体重46.01—49公斤。

—轻量级:体重49.01—52公斤。

—轻中量级:体重52.01—55公斤。

—中量级:体重55.01—58公斤。

—重量级:体重58公斤以上。

4.男子元老设一个组。

5.混合双人不分体重级别。

  (二)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按身高分组。

1.健身先生分A组(1.75米(含1.75米)以下)和B组(1.75米以上)。

2.健身小姐分A组(1.60米(含1.60米)以下),B组(1.61—1.67米(含1.67米))和C组(1.67米以上)。

  (三)俱乐部会员集体健身风采演示赛。

七、竞赛办法

  (一)进行不公开的预赛和复赛。

  (二)进行俱乐部会员集体健身风采演示赛。

  (三)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复赛只进行健美形体项目比赛。

2.决赛进行健美形体、特长表演二个项目的比赛。

3.健美形体进行单人比赛,特长表演进行单人、双人或多人组合(本队或跨队组合)比赛。

4.演唱和器乐类表演不得参加比赛。

  (四)俱乐部会员集体风采演示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

  (1)套路编排

A、套路包括肌肉健美造型、各种类型的有氧健身操、器械健身套路和民族传统健身套路等。

B、各队演示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C、各队出场人数不得少于6人,男女比例、年龄、演示风格不限。

D、可穿自选服装(可配道具),但禁止运动员在表演中做任何丢抛服装、道具的动作。

E、套路编排应具健身、健美、健心的新颖性与体育运动健身的独特性。

  (2)音乐选配

A、要与本套路运作的风格、特色相一致。

B、要与本套路动作的节奏、强度相吻合。

C、要选择相应的不同节奏的曲调配合。

D、要保持音乐曲调的完整性。

  (3)完成情况

A、集体成套及单个造型与操化动作、过渡与连接动作的配合、演示完整、动作流畅、整齐一致。

B、集体成套动作中队形变换与整套动作演示协调,身体方向、技术规格规范、有序、准确、配合默契、路线清晰。

2、评分依据

  (1)体型:对运动员的健美体型和身体各部位肌肉的轮廓形态进行评价。

  (2)姿态:对运动员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的造型动作、操化动作及套路动作的姿态等进行评价。

  (3)准确:对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的每一个动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做出评价。

  (4)安全:对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的高难度动作和高风险动作进行评价。

  (5)技能:对运动员在完成成套动作的技术与能力进行评价。

  (6)音乐:对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音乐选配的风格、特点、节奏、旋律和动作与音乐的风格、旋律的一致性、完整性、独特性做出评价。

  (7)表现:对运动员在完成成套动作的一致性、同伴之间的配合与默契、表现力与感染力、完成造型和队型的准确性及流畅性进行评价。

  (五)竞赛服装

1.健美比赛男子穿三角裤,女子穿比基尼。

2.健身先生、小姐比赛按以下要求着装:

  (1)健美形体项目女子穿后交叉式的比基尼泳装,穿高跟(10厘米以上细跟)皮、凉鞋(鞋底前掌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男子穿齐腿式单色短裤,否则不允许参赛。

  (2)特长表演项目穿(配)与表演风格统一的服装(可配戴使用安全道具)。

  (3)禁止运动员在特长表演中做任何丢抛服装、道具的动作。

  (六)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2年《健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八、参加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解放军所辖健身俱乐部(健身房)参加队数、运动员人数、性别不限,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

  (二)参加青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为21周岁以下,参加元老组的运动员年龄在45岁以上,年龄计算均以生日为准,称量体重时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无身份证或无效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元老组运动员不参加成年组的比赛)。

  (三)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四)参加俱乐部会员集体健身风采演示的人数每队6—15人。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填写(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当地健美协会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于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一部(北京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电话:010-67147628、87182320;传真:010-67133577;联系人:王瑞霞。天津经济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F楼1层;邮政编码:300457;电话:022-25325805;传真:022-66211077;联系人:吴素清,潘思羽(13332010061)。

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报名后不许无故撤消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和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5天函告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否则,报到时不许更换未报名的运动员参赛。

  (三)参赛人员于10月10日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报到并交2张2寸彩色照片,办理参赛证件。11日全体会议和称量体重。

  (四)报到时,不再接受报名。

  (五)不详之处可登陆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cbba.net.cn

十、药物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在比赛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二)各队、俱乐部报到时交《2004年参加全国健身俱乐部暨会员风采大赛自查报告和参赛保证书》。

  (三)各队交纳保证金4000元,检查无问题者退回。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特别奖评选在各级(项)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中产生、单项比赛特别奖每项评选1名。

1.健美各单项(组)比赛评选最佳表演、最佳配乐和男子最佳小腿肌和女子最佳腹肌奖。

2.元老组比赛评选最佳参与、最佳精神风貌奖。

3.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各组比赛评选健美形体、最佳表演和女子最佳形象和男子最佳风度奖。

  (二)各级(组、项)比赛录取前6名,并发给奖牌、奖状,获特别奖的运动员发给奖状。

  (三)健美比赛各级(项)名次即为本年度排名。

  (四)健身先生、小姐决赛录取前6名,并颁发奖牌、奖状。获得健身小姐第1名的运动员将被象征性授予皇冠。

  (五)俱乐部会员集体健身风采演示,预赛取前15名进入复赛,复赛取前6名进入决赛。决赛录取一等奖1个队,二等奖2个队,三等奖3个队。其他进入复赛的队均为优秀奖。获集体项目奖的队发给奖杯、证书。

十二、费用

  (一)参加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各队须在大会指定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

  (二)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向主办单位每人交纳100元报名费。

  (三)冠企业名称的队,在报名时确定队名,并在报到时向天津埃迪亚都广告有限公司交纳500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含秩序册,成绩册以及在竞赛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

  (四)超编领队、教练、观摩人员和自行安排食宿的人员,需要组委会提供证件服务的超编人员,每人一次性向承办单位天津埃迪亚都广告广告公司交纳100元综合服务费。

十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进行旨在促进健美健身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