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参加亚运会健美比赛赛前集训通知
2006-09-15 15:00:00 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
社体字〔2006〕389号
 
 
江苏、安徽、湖北、海南、四川健美协会,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健与美杂志社,山西大学,北京健美世纪商贸公司:
 
    为更好地备战2006年12月在多哈举行的第15届亚运会健美比赛,中国健美协会决定组织赛前集训,现将集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06年9月6日至12月1日
地  点: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
 
二、集训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李  杰(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副组长:林  洁(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成  员:王瑞霞、周卫中(总局社体中心)、白厚增(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刘  舜(健与美杂志)、相建华(山西大学)、秦承勇(北京)。
运动员:钱吉成(海南)、李  博(四川)、庄广友(江苏)、韩  静(湖北)、潘敬辉(安徽)。
 
三、报到时间
2006年9月6日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15号,电话:010-68826350。中国健美协会电话/传真:010-67147628、51902374,联系人:王瑞霞、周卫中。
 
四、集训要求
(一)参加集训人员自备训练、比赛服装及用品、生活必需用品。
(二)集训人员在集训期间至比赛结束,自觉遵守集训队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坚决杜绝服用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四)集训期间不许请假,不许带家属。
(五)集训人员自行办理集训期间伤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五、集训人员的往返旅费(火车硬卧标准)、食宿费由中国健美协会负担。
 
 
二 ○ ○ 六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健美  集训  通知
抄送:江苏、安徽、湖北、海南、四川省体育局,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