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健美协会,总参军训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及有关健身俱乐部:
为适应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需要,提高健身健美私人教练的综合水平和能力,中国健美协会定于2005年9月6日在北京举办第二期中国健身健美私人教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05年9月6日至15日在国家体育总局自剑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举行。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我国健身健美私人教练培训工作展望
(二)健身健美私人教练概述
(三)健身房会员体质与健康状况评价
(四)健身健美运动处方的制定
(五)健身健美消费需求与消费行为类型
(六)健身健美私人教练员有效沟通与服务礼仪指导
(七)运动康复治疗技术与方法指导
(八)健身房会员的形体与形象设计指导
(九)健身健美私人教练员的营销技巧
(十)科学健身中的运动医学指导
三、培训对象
获国家级健身指导员称号满一年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参加人员须于8月20日前向中国健美协会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10—67147628、87182320、传真010—67133577)。
(二)报到:9月6日到国家体育总局自剑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郊老山,从北京站下车,乘地铁到八角游乐园站下车;北京西站下车,乘747路公共汽车到京源路口向东150米北行15分钟或步行一站到军事博物馆乘地铁到八角游乐园站下车。联系电话:010—68863121,联系人:赵勇)
(三)报到时,向会务组出示身份证和国家级健身指导员副本原件,本人彩色照片6张(一寸2张、二寸4张)。
五、培训费用
(一)参加人员的培训、教材、证书、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培训费每人2200元。
(三)证书正本25元(每人一本),副本每份15元(可认购),注册证书20元(每人一本)。
(四)食宿和会务费
食宿费每人每天80—100元不等,学员自行选择,参加人员一次性向承办单位交纳会务费120元。
六、结业
对符合条件,考试及格的学员中国健美协会颁发中国健身健美私人教练证书。
七、为确保学习质量,参加人员必须修满规定的培训课程。学员不得逾期报到、擅自缺课或提前离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社体中心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举办第二期中国健身健美私人教练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