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比赛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4-05 17:20:00 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

    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比赛各参赛单位:

    为做好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比赛工作,维护比赛公平和公正,现将本次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兴奋剂问题。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兴奋剂问题,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以及中国健美协会在反兴奋剂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参赛运动员没有服用、误服兴奋剂。对查出服用兴奋剂者,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级别。为保证各参赛级别运动员人数,任何参赛运动员的报名级别不得更改,如果称量体重时超过该级别的体重,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晚装展示。根据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比赛规程的规定,在健身小姐晚装展示比赛中,各参赛选手必须着晚装出场,并在赛前进行彩排。未着晚装者,将取消该轮比赛资格。

    四、证件。选手称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注册证原件、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比赛保证书(见附件)。

    附件1: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比赛保证书


中国健美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