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7年亚洲健美健身系列锦标赛的函
2007-07-13 13:25:00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07]92号

有关单位:
  为备战2007年8月29日在上海举办的2007年亚洲健美健身系列锦标赛,中国健美协会根据近年全国健美、健身锦标赛、亚洲健美、健身锦标赛成绩,决定选调部分运动员组成中国健美健身代表团,参加部分级别(组别)的比赛,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赛前训练
  自运动员名单(暂定)公布之日,运动员在各单位进行训练。运动员人数多、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相对集中训练的方式进行。(集中训练的方式、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训练要求
  (一)运动员在训练期间,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严禁使用违禁物品。并填写未使用违禁物品保证书。
  (二)运动员在各地进行训练期间,所在单位要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训练时间、训练质量。
  (三)各单位在收到函后,填写《参加2007年亚洲健美健身系列锦标赛运动员(暂定)确认表》(见附件2),加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健美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于7月20日前报中国健美协会。
  (四)运动员须提交2007年地市级医院体检证明,于7月20日报中国健美协会。
  (五)训练费用自理。运动员自行办理训练、比赛期间伤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六)根据训练和各方面表现情况,中国健美协会最后确定参加2007年亚洲健美健身运动员名单。
  三、运动员(暂定)名单(见下页)。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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