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08全国健身先生、健身小姐锦标赛竞赛规程通知
2008-05-16 13:33:00 华奥星空

 2008年全国健身先生、健身小姐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5月31日至6月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郑州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河南省健美健美操协会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健美协会,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体育院校,各健身俱乐部。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比赛设三个项目

  1、健身先生、健身小姐。

  2、女子形体健身。

  3、男子体育健身模特、女子体育健身模特。

  (二)各项比赛内容

  1、健身先生、健身小姐设形体、运动特长、晚(正)装展示(简称晚装展示,下同)3项内容。

  2、女子形体健身设分体式比基尼和连体式泳装2项形体比赛内容。

  3、男子体育健身模特、女子体育健身模特设形体、服装展示(运动装和晚装,下同)2项内容。

  (三)比赛按运动员身高分组

  1、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设A、B两个组。

  健身先生:A组(1.78米<含>以下)、B组(1.78米以上)。

  健身小姐:A组(1.64米<含>以下)、B组(1.64米以上)。

  2、女子形体健身设A、B两个组。

  A组(1.63米<含>以下)、B组(1.63米以上)。

  3、体育健身模特设男子(1.78米以上)、女子(1.68米以上)两个组。

  (四)以上3项比赛之间可以兼项,但必须符合各项(组)对运动员身高的要求。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兼一项(兼项运动员要服从大会竞赛日程安排)。

  七、竞赛办法

  (一)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只进行形体轮比赛。

  2、半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2轮比赛。

  3、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晚装展示3轮比赛。

  4、预赛前15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8名进入决赛。

  5、运动特长展示的动作规定见附件3。

  6、晚装展示评分标准见附件4。

  7、运动特长评分依据见附件5。

  (二)女子形体健身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比赛时按照规定线路行走,赛前进行排练)

  1、预赛只进行分体式比基尼的比赛。

  2、半决赛进行连体式泳装的比赛;

  3、决赛进行分体式比基尼的比赛。

  4、预赛前15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8名进行决赛。

  5、形体健身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6。

  (三)男、女体育健身模特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只进行形体轮比赛。

  2、半决赛进行形体、服装(运动装)展示2轮比赛;

  3、决赛进行形体、服装(运动装、晚装)展示2轮比赛。

  4、预赛前15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8名进入决赛。

  5、男、女体育健身模特形体及服装展示中的晚装展示比赛的内容、评分标准及服装要求等均与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中这2项比赛相同;服装展示中的运动服装展示评分依据见附件7。

  (四)演唱、器乐类、魔术及其他文艺类表演不得参加运动特长的比赛。

  (五)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均对运动员参赛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合规定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健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八、竞赛服装

  (一)形体

  1、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形体比赛:女子穿后交叉式的比基尼泳装,穿高跟(后跟高度不少于10厘米、不超过12厘米细跟、鞋跟直径不超过3厘米)皮、凉鞋(鞋底前掌厚度不得超过2厘米);男子穿平腿式紧身单色短裤,赤足,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女子形体健身形体比赛:服装及鞋的要求见附件8。

  3、男、女体育健身模特形体比赛:与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形体比赛中对服装及鞋的要求相同。

  (二)运动特长服装与道具的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着运动服装,且与表演风格统一。

  2、可使用的道具:仅限于为表演主题服务的、安全性高的轻、小型可随身携带或拿在手中的物品。

  3、禁止使用有可能将物品材料遗落于赛台上的装备,赛台在使用前后必须保持干净。

  4、特长表演的内容具有健康、积极、向上充满活力,拒绝带有宗教、迷信倾向的内容。

  (三)晚装展示

  男子着西服或休闲西服;女子着晚礼服或旗袍。比赛时按照规定线路行走,且赛前进行排练。

  (四)运动服装展示

  运动服装必须是夏装,比赛时按照规定线路行走,且赛前进行排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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