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员委托培训管理办法
2007-11-27 10:27:00 华奥星空
附件1:
一、培训费(由受委托的单位收取)
(一)、委托省、市、行业健美协会及健美项目管理部门培训,其收费标准为:一级学员每人1200元、二级学员每人800元、三级学员每人600元。
(二)、委托高等院(校)健身健美管理部门、健美协会培训,其收
费标准为:一级学员每人900元,二级学员每人600元,三级学员每人500元。
二、管理费(由中国健美协会收取)
受委托培训的单位需向中国健美协会交纳管理费,已成立健美协会的单位:其标准为一级学员学费的20%、二级学员学费的15%、三级学员学费的10%。未成立健美协会的单位:其标准为一级学员学费的30%,二级学员学费的20%,三级学员学费的10%。
三、教材费、证书(正、副本)、注册证费由受委托的单位代中国健美协会向学员收取(证书、注册证每套60元、教材费40元)。
附件2:
中国等级健身指导员委托培训申请表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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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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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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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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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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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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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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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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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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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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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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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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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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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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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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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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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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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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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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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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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教材费: 证书费: 邮寄费:
费用预算总计: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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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美协会制










